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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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市府办公室是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理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检查、督促市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 

  (二)处理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报送市政府、市府办公室的文件,草拟、审核以市政府、市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负责市政府举办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以及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要讲话文稿。 

  (四)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相关的调查研究,收集、编辑、报送省政府和市政府领导参阅的信息资料,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五)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 

  (六)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处理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协调、督促相关应急管理工作。 

  (七)负责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政务公开工作。 

  (八)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九)负责制定本市金融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负责政府重大项目融资、推动企业上市、指导协调广东金融高新区等工作。 

  (十)负责指导、协调金融改革工作,开展金融对外交流合作,配合有关监管部门整顿规范金融秩序。 

  (十一)负责组织查处走私贩私案件,协调组织有关执法部门处理反走私活动及综合治理。 

  (十二)负责联系协调中央、省垂直管理部门、驻军等工作。 

  (十三)负责办理派驻境外人员工作签证报批工作。 

  (十四)管理市机关大院,承担安全保卫和行政事务工作。 

  (十五)管理市府办公室挂靠、归口单位及下属单位。 

  (十六)办理市政府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府办公室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一)秘书一科。 

  负责市政府、市府办公室文电的收发、分送、核校、印发、通信、归档、保密及印章管理使用工作。 

  (二)秘书二科。 

  主要负责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等会议的会务组织及撰写会议纪要工作;牵头负责上级、其他地市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来我市(办)检查、调研、交流以及市内相关单位需要市政府、市府办公室领导出席的公务活动安排;负责市府办公室电子政务工作;负责市府办公室会议室的安排使用;负责市府办公室电话安装和电话号码表更新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政务工作。 

  (三)综合一科。 

  负责办理工业、内贸、外经贸、科技、知识产权、高新开发区、口岸、经济协作、信息化、通信、供电、工商联等方面的文电及跟踪督办工作。 

  (四)综合二科。 

  负责办理农口、扶贫、老区建设、水务、气象、三防、国土规划、住建管理、住房公积金、佛山新城、交通、“三旧”改造、汾江综合整治等方面的文电及跟踪督办工作。 

  (五)综合三科。 

  负责办理文广新、教育、体育、人口计生、旅游、外事侨务、环境保护、地质、地震、宗教、妇女、儿童、残联、市党群单位、驻京处、驻广办等方面的文电及跟踪督办工作。 

  (六)综合四科。 

  负责办理发展改革、物价、粮食、编制、国有资产、财政、税务、审计、统计、金融证券、安全生产、保密、行政服务中心、重点项目等方面的文电及跟踪督办工作。 

  (七)综合五科。 

  负责办理民政、人力社保、社保基金、卫生、爱国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工商管理、法制、打私、打假、档案、方志等方面的文电及跟踪督办工作。 

  (八)综合六科。 

  负责办理公安、司法、人民武装、人防、监察、治理公路“三乱”、国家安全、对台、应急等方面的文电及跟踪督办工作。 

  (九)督查和信息公开办公室。 

  负责督促检查市政府重大决策、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上级政府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督促催办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决议中要求市政府办理的事项和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提案办理事项;负责市府办公室各政务科室督办工作的跟踪协调;负责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市政府及市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含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承担《佛山市人民政府公报》的编辑、出版、发行工作。 

  (十)人事科。 

  负责市府办公室和挂靠、归口管理单位及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科级以下干部考录、调配、选拔任用等相关工作;拟定有关人事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府办公室和指导挂靠、归口管理单位及下属单位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干部培训、公务出国(境)、离退休干部管理、计划生育及工、青、妇等工作。 

  (十一)行政保卫科(挂市直属机关武装部牌子)。 

  负责市政府领导、市府办公室财务工作;负责市府办公室办公用房、公务车辆日常管理;负责市机关大院、市府办公室和指导大院各单位治安保卫、综合治理及消防工作;负责市机关大院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负责市直机关武装、征兵、预备役、复退军人、民兵等管理工作。 

  (十二)金融科。 

  负责研究分析宏观金融形势、国家金融政策和本市金融运行情况,制定本市金融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负责起草重要文稿,办理有关建议提案等工作;协调银行、保险、信托业,协调市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融资;指导、协调金融改革工作,负责推进农商行改制及村镇银行、民营银行等建设工作;组织、协调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承担打击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三)资本市场科。 

  研究拟定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的政策、规划和措施,负责推动企业上市工作;推动区域金融创新;推进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佛山民间金融街、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建设,全面实施佛山市“九个一”金融工程;协调证券期货业、股权投资业;负责推进广佛同城化、佛港澳区域金融合作。 

  (十四)地方金融发展科。 

  负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的监管;负责保险综合改革创新试点,制定政策性保险实施方案,防范化解保险市场风险,打击非法保险机构及相关活动;负责协调各有关部门设立担保基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银保”、中小企业集合债、区域集优债等金融创新项目。 

  (十五)应急管理办公室(挂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牌子)。 

  承担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24小时应急值班工作,负责与省委值班室、省政府值班室和各区、市直及中央和省驻禅各单位值班室的沟通联络;及时掌握和报告国内外、省内外、市内外相关重大情况和动态,负责紧急重大情况的收集、送阅、报送,归口统一办理各区各部门报来的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动态、紧急灾情疫情和敌情舆情的信息报告材料;办理市政府、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有关应急工作的决定事项,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有关批示、指示;承办市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活动和文电等工作,协调、组织有关方面研究提出市应急管理的政策、法规和规划建议;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置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协调指导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应急体系、应急信息平台的建设,检查和考核各区应急管理工作;承办市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六)市政府研究室。 

  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以市政府名义上报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重要请示、报告;负责起草市政府市长的讲话稿和其他相关文稿,审改市政府其他副市长的重要讲话稿和相关重要文稿;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主要任务以及市政府主要领导关注的重大问题组织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进行跟踪研究,收集、分析、整理、报送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信息资料,为市政府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信息和依据;负责向省政府报送有关信息,指导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协调新闻单位对市政府重大举措、重要政务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协调配合市政府的新闻发布工作;承办《佛山政务通讯》的编辑、出版和发行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七)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科(挂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指导、协调、检查、监督各区、相关部门反走私联合行动和综合治理;组织查处走私贩私案件;组织协调有关执法部门处理暴力抗拒缉私、阻挠缉私突发事件;组织各区反走私巡防督查;收集、分析、研判有关走私、反走私的情报资料;负责办理有关打击走私治理方面的文电。 

  

  注:职责分工根据科室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而调整,具体以市府办公室最新的相关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