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关于《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及租金计收标准》的听证公告
佛山市人民政府印发的《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出让金及租金计收标准》(佛府〔2010〕95号)从2010年10月1日实施至今已过7年。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针对我国土地市场出台了系列新的政策规定,佛府〔2010〕95号文的部分内容已不能完全适应现实需要。为了适应政策变化,经请示市政府同意,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草拟了《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及租金计收标准(征求意见稿)》并已征求各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意见,目前已形成修订稿。
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及租金计收标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听取民意,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定于2017年11月14日上午9:00-12:00在该局12楼会议室(禅城区玫瑰东路2号)举行《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及租金计收标准(征求意见稿)》的听证会。
本次听证会预定参加人数为9人,申请人数超过预定人数的,将以协商推荐或抽签方式确定。凡符合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有申请参加听证的权利。需要参加听证的当事人请向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提出书面申请,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听证的书面申请包括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的姓名、地址和联系方法;
(二)申请听证的具体事项;
(三)申请听证的依据、理由。
对符合听证条件的当事人,我局将于听证会前10日发出《听证通知书》。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
2017年10月12日
(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8236 6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