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佛山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5年)》等一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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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1229,市长朱伟主持召开十四届9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研究部署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加快发展、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集中管理、成立佛山市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推进消火栓建设管理、完善商事主体住所登记管理等工作,原则通过《佛山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5年)》等一批文件。 

  会议认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首次提出以党政同责的高度统筹法治政府建设,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高度重视,将法治政府建设任务体系化指标化,明确法治政府七个衡量标准,规定具体目标和实现举措。要深刻认识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扎实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区建设和“十三五”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指标,确保2018年实现率先建成法治政府。 

  会议提出,规范我市各级行政机关重点行政决策的专家咨询论证程序,不断提高行政决策水平,意义重大。会议决定成立佛山市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聘任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城市管理、交通管理、依法行政、公共安全六方面55名专家作为我市首批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推进民间投资相关要求,进一步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促进民间投资回稳向好,充分发挥民间投资对稳增长、调结构的重要作用。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确定进一步拓宽准入领域、强化金融支持、减轻税费负担、促进投资创新升级、完善政府服务等五方面16条措施。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佛山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5年)》,强调佛山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要在制造业品质提升、民营经济转型、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区域协同四方面形成示范,到2025年创新驱动发展格局全面形成,培育若干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世界级跨国公司,“创新文化”、“工匠精神”成为区域主要文化,走出一条具有佛山特色的创新发展之路。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佛山市建设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实施方案(20162020年)》,提出以建设全国制造业创新中心为总目标,到2020年,全面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佛山高新区建成全国一流的创新型特色园区,实现产业竞争力显著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创业活跃程度进入全国前列、民营经济得到新发展和开放发展形成新格局的目标。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佛山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集中管理办法(草案)》,实行食品小作坊集中管理是我市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的创新举措,要通过引导食品小作坊按章生产、食品集散交易市场规范经营,落实索票索证制度,探索推进溯源管理,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佛山市消火栓建设管理办法》,提出进一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我市消火栓建设管理,明确责任主体,规范消火栓规划、建设、使用、维护和监督等工作,减少火灾隐患,不断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佛山市商事主体住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简化企业住所登记材料,创新实行住所信息申报制,探索实施商事主体集群集聚发展的注册登记模式,放宽企业住所登记地址限制,进一步深化我市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佛山市城市配送运输与车辆通行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以满足城市居民和城市中心区商贸经营配送需求为出发点,构建经济、安全、绿色、便捷的城市配送体系,提高配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全面提升城市配送服务水平。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佛山市残疾人保障规定》,明确要保障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明成果,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确定我市残疾人在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等方面享有的优待政策。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