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办幼儿园收费定价权下放到市区两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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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公办幼儿园收费定价权下放到市区两级的征求意见稿,引起幼儿家长的关注。今后公办幼儿园收费是否会有所变动?对此,记者采访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及市教育局,均表示该通知对公办幼儿园收费调整不会有太大影响。
  市区有了公办幼儿园定价权
  市发展和改革局收费管理科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在365备用网址官方网站发布的《关于规范公办幼儿园定价和收费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简称《通知》),最大的调整是把公办幼儿园的收费定价权下放到市区两级。“以往,公办幼儿园的收费是由省物价局统一定价的,如今权限下放到市和各区,是广东省的统一规定,也不只是佛山执行。”
  根据《通知》,公办幼儿园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教育、财政部门按规定要求拟定,报同级人民政府审定后实施。其中,市管辖市属公办幼儿园,区管辖区内除市属外的公办幼儿园。
  那么,公办幼儿园收费是否会有调整?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佛山共有65所公办幼儿园,虽然新起草了定价和收费管理通知,但收费准则、收费项目等并没有改变,所以即使由市和区定价,公办幼儿园收费也不会有太大变动。
  “《通知》目前暂时不会对公办幼儿园收费有大影响。”市发改局收费管理科负责人说,定价权下放以后,市和各区会根据各公办幼儿园情况决定是否调价。
  另一方面,目前公益普惠性幼儿园和其他民办幼儿园的收费仍实行备案制管理。
  不得以办兴趣班为由另外收费
  此外,《通知》明确公办幼儿园收费项目统一为保育教育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三大类,要求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幼儿园和市、区都应做好价格公示。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特别明确,幼儿因请假、转学、退学、插班等原因,累计在园时间不满50天的,幼儿园都应按照规定退还一定数额的保育费。此外,伙食费、托管费、校车费等服务性收费必须遵循幼儿家长自愿、据实结算的原则,不得营利。至于生活用品费、外出活动费、体检费等代收费,则注明不得与保教费一并收取。
  《通知》还明确,公办幼儿园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借读费、赞助费等;严禁收取“报名费”“建园费”“接送卡费”等费用,以及各种形式的押金、备用金等。另外,因幼儿保育教育及幼儿园管理需要,所产生的暖气、空调、家长开放日、信息服务、课本(学习)资料等费用,应从幼儿园公用经费中开支,不得设立收费项目。
  “以上规定其实一直都在执行,这次只是重新明确而已。”市发展和改革局收费管理科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悉,该征求意见稿现正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12月30日,有关意见及建议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箱等方式进行反馈。